简体中文 | 日本語 | English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旧站回顾
导航线 导航线 导航线 导航线 导航线 导航线 导航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知识产权

发改委:支持公共知识产权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 2010.07.27 11:5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者:转载

    国知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在部分省市先期开展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有关事项予以明确。通知指出,在技术创新服务方面,要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鼓励全社会开发利用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持各地有条件的公共知识产权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高技术服务业是高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引擎,对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促进高技术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提升高技术产业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全社会对高技术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以加工制造为主的中小企业对研发设计服务和信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通知明确,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培育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技术服务行业。


  通知强调,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在技术创新服务方面,要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进一步开放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鼓励全社会开发利用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在知识产权软件服务、专业知识产权数据库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其他投融资服务等增值服务领域扶持一批服务企业。支持各地有条件的公共知识产权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或采取单独和合作成立服务企业等方式,为全社会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


  通知提出,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对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加强引导,完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在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扶持一批专业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企业。鼓励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多领域、网络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引导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采取单独或与社会投资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成立主营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企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相关方面协调配合,及时总结先行先试地区的工作经验,推广成功模式,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建议。并将视情况对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重点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 打印此页 】【 关闭 】
 
国家政策
地方政策
政策解读
友情链接
  • 安徽服务外包网
  • 武汉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 无锡服务外包网
  • 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协会
  • 苏州国际服务外包网
  • 中国西部中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联盟网
  • 江苏国际服务外包网
  • 中国服务外包网
  • 上海服务外包网
  • 中国软件和服务外包网
  • 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 西安服务外包网
  • 中国浙江服务外包网
  • 长沙服务外包网
  • 西安服务外包中心
  • 中国外包网
首页 | 合肥服务外包 | 外包人才培训 | 外包人才招聘 | 公众留言 | 关于我们 | 旧站回顾
合肥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群合肥服务外包网  公共信息平台  公共技术平台  公共培训平台
版权所有:合肥市商务局 技术支持:安徽易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电话:0551-5361032 技术支持电话:0551-5361082